鉅亨網新聞中心第二條第51款1.事實發生日:104/06/182.公司名稱:太普高精密影像股份有限公司3.與公司關係[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]:本公司4.相互持股比例:不適用5.傳播媒體名稱:不適用6.報導內容:不適用7.發生緣由:本公司董事會重要決議事項 一、討論事項: 1.通過選任董事長案(續任)。8.因應措施: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。9.其他應敘明事項:無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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